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劳动就业培训机构申报
1、申报:凡申请建立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中、省属单位,应向省劳动保障厅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场地、设施等有关材料。
2、考察:省劳动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在10内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3、审批:经研究,认定符合申办条件和结构布局的,填写《职业技能培训办学审批表》,10日内履行完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