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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工资总额计划核准及《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发放(J11106)

     
 

                    

 

一、审批程序

企业到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省政务大厅)窗口直接办理。

二、前提条件

中省直属企业、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其他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上年《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2.劳动合同鉴证职工名册;

3.社会保险基金缴纳凭据。

四、审批和收费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89]31号)。

五、承诺时限

即来即办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数量限制

 
     
 
 
  来  源: 吉林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审批办
发布时间: 2007-05-17 08:55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 殷楠楠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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