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县(市)财政局:
2007年前五个月,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金融及财政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基金筹集、贷款发放和回收工作力度,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
(一)担保基金筹集情况
截至2007年5月末,全省累计筹集担保基金28221万元,其中2007年当年筹集担保基金4839万元,完成当年计划的121%。2007年1-5月份筹集担保基金较好的地区有:吉林市,完成当年计划的413.3%;白山市,完成当年计划的138.7%;延边州,完成当年计划的136.4%;白城市,完成当年计划的121.6%;长春市,完成当年计划的112.4%。
2007年1-5月份各县(市、区)筹集担保基金较好的有:磐石市到位担保基金300万元;敦化市到位担保基金250万元;图们市到位担保基金201万元;延吉市到位担保基金200万元;洮南市到位担保基金150万元;白山市江源区到位担保基金120万元。
个别地方担保基金筹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注意不能因担保基金不到位而影响发放。截至2007年5月末,累计筹集担保基金不足200万元的县(市)有:临江市199万元,抚松县195万元,镇赉县192万元,靖宇县191万元,和龙市191万元,通榆县180万元,集安市180万元,八道江区140万元,洮北区131万元,伊通县100万元,东昌区80万元,双阳区80万元,德惠市80万元,榆树市70万元,九台市20万元,二道江区14万元。
(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
截至2007年5月末,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3950万元,其中2007年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237万元,完成当年计划的30.5%,比去年同期增长46%。小额担保贷款余额为47981万元。累计享受小额担保贷款36735人,其中2007年当年享受小额担保贷款3325人,累计带动117809人实现就业再就业。2007年1-5月份各地区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情况为:白山市完成全年计划的52.4%,松原市完成全年计划的51.8%,吉林市完成全年计划的50.3%,白城市完成全年计划的41.3%,长春市完成全年计划的33.4%,延边州完成全年计划的32.1%,辽源市完成全年计划的29.8%,通化市完成全年计划的12.3%,四平市完成全年计划的8%。
截止到2007年5月末,累计发放超千万的县(市、区)分布情况为:吉林地区4个,延边地区3个,四平地区2个,通化地区1个,松原地区1个。按发放额度排列为:蛟河市发放2678万元,双辽市发放1977万元,舒兰市发放1810万元,磐石市发放1876万元,敦化市发放1774万元,辉南县发放1487万元,桦甸市发放1376万元,公主岭市发放1284万元,安图县发放1213万元,延吉市发放1041万元,松原市宁江区发放1011万元。
截至2007年5月末,累计发放低于300万元的县(市)有:德惠市279万元,榆树市275万元,白城市洮北区264万元,洮南市262万元,通化市东昌区160万元,通化市二道江区65万元,农安县6万元。
(三)小额担保贷款回收情况
截至2007年5月末,累计到期贷款金额为28070万元,累计回收27402万元,回收率为97.6%。2007年1-5月份各地小额担保贷款平均回收率为97.2%,具体情况为:松原市贷款回收率为100%,白山市贷款回收率为99.8%,白城市贷款回收率为99.3%,长春市贷款回收率为98.4%,四平市贷款回收率为97.9%,通化市贷款回收率为97.4%,贷款回收率低于平均回收率以下的地区有:辽源市贷款回收率为97%,吉林市贷款回收率为96.5%,延边州贷款回收率为88.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省本级发放进度缓慢,落实政策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省本级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通知》(吉政发[2006]3号)等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对于贴息资金等问题协调不够,影响了贷款发放工作的开展。
(二)贷款发放工作进度缓慢,工作开展不均衡。一是四平、通化等地发放工作进展较慢,没有达到进度要求;二是长春、白城、辽源、白山地区本级工作开展较好,但所属县(市)工作不突出,个别县(市)重视程度不够,影响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
(三)就业困难对象扶持力度有待加强。对低保户、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困难行业、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对象扶持力度不够,个别地区至今没有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工作尚有空白点。
(四)个别县(市)担保基金筹集工作有待加强。全省尚有16个县(市)累计筹集担保基金不足2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把相关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全面贯彻落实我省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特别是要站在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高度,扎实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齐心协力推进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各地要继续加强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当年到位金额、小额担保贷款当年发放金额两项指标管理考核工作,保证按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各级劳动保障、金融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担保基金筹集、贷款发放工作力度,任务没有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当年计划的地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超常规手段,力争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三)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重点加强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困难行业、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使政策倾向性得到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信用社区基础工作。省已经将信用社区试点基础表样发到长春、松原做试点工作,待条件相对成熟后,逐步推广,各地要进一步加快开展信用社区建设基础工作,将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信用社区联动机制,营造有利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良好环境,及时总结信用社区试点工作经验。
附:2007年1-5月份小额担保贷款计划完成情况表
吉林省劳动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省财政厅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