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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劳社际字〔2008〕158号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各创业培训机构:
年初,省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创业培训“515”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劳社际字〔2008〕80号)和《关于印发〈创业培训“515”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吉劳社际字〔2008〕131号)文件。为了避免出现个别劳动保障(就业)部门重目标任务而轻培训质量的现象,省厅现在进一步重申,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创业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创业培训(SIYB)操作流程》和《关于印发〈吉林省“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工作标准〉的通知》(吉劳社际字〔2007〕20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教学模式,提高创业培训教学质量,妥善处理好创业培训工作目标与创业培训工作质量的关系,确保创业培训可持续发展,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
附件:创业培训(SIYB)操作流程
二○○八年五月五日
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国家项目办
抄送:省财厅、省妇联、省民委、省残联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8年5月5号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