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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保障厅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精神,结合劳动保障部门实际,制定省劳动保障厅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一、坚定理想信念,心系事业发展。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从省情和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新时期奋斗目标,扎扎实实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坚持理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适应新时期的需要,系统学习、准确掌握劳动保障业务和相关知识,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本领。

三、牢记党的宗旨,真心为民服务。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保证制定和实施的劳动保障政策措施,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尽心竭力为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特别是为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四、兢兢业业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保障工作,用创新精神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积极参加劳动保障领域的各项改革,带动群众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不懈奋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五、保持优良作风,牢记“两个务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成绩面前不自满,困难面前不退缩;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原则,坦诚相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文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六、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维护党纪的严肃性,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保持清正廉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七、培养高尚情操,坚守职业道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公道正派,诚信友爱,弘扬正气,抵制不正之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来  源: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 2006-01-12 10:23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 殷楠楠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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