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5日,《中国劳动保障报》对我省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进行了报道。
费用三方负担 注重可持续发展
——吉林省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近日,吉林省和龙市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这标志着该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始启动。
此次试点工作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举措。试点本着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的原则,通过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居民、村集体、政府共同合理负担的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模式,采取社会统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基金保障措施,为制度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对实现养老保险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保障对象由城市居民扩展到农村居民,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