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劳社际字〔2007〕316号
关于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
培训授权机构认定程序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 为了进一步适应“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以下简称”创业培训”项目需求,掌握申请创业培训机构的条件,了解申请创业培训机构应提供的材料,明确创业培训机构申请程序,实现以培训促创业,创业带就业工作目标,现将“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授权机构认定程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资质的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以及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资格,获得资格后,严格遵守创业培训工作模式和技术要求,均可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劳社合字[2007]4号)程序和标准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1.要以微小企业发展服务为宗旨,以推动和促进微小企业经营发展为工作目标,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2.要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工作经历,具有培训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对象的评价证明材料,培训业绩确实较为突出的; 3.要根据微小企业小老板的需求和培训开展技术支持、政策支持和后续服务支持,要为微小企业者以及准备创业者建立培训档案,对已经创办的微小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和后续服务,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 4.要履行工作承诺。有关申请单位或机构负责人要重视并愿意引入SIYB培训项目,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中国项目管理操作指南》和省劳动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工作标准〉的通知》(吉劳社际字〔2007〕208号)的10条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创业培训服务措施,实现创业培训项目可持续发展。 5.要规范创业培训管理模式。要根据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群体的培训任务,认真制定开展SIYB培训的年度计划和市场宣传及推介计划,积极执行“六个统一”原则:即统一申报计划,统一调派师资、统一培训教材、统一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统一档案管理、统一拨付培训补贴,打造创业培训品牌。 6.要具备必需的教学资源。需要有2名专职人员负责SIYB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有3名以上获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有固定满足SIYB培训教学场地、电脑和投影仪等教学设备,注意与社会伙伴的密切合作,不断提高创业培训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二、认定程序 1.递交申请。申请单位应向所在地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递交申请和开展创业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在收到申请单位申报的材料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其申报情况进行筛选考察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推荐意见。
2.组织筛选。省劳动保障厅接到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推荐单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将组织有关负责人对照申报单位的条件和程序再一次进行筛选和确定,确定实地考核名单。 3.实地考察。按照确定考核单位的名单和地区分布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和负责人到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一是听取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此项工作的汇报情况;二是查看申请单位开展培训的原始档案记载情况;办学的固定教学场地、教学设备以及管理情况;三是查看二至三个微小老板企业经营管理及提供后续管理服务情况;四是核对申请单位提供的《SIYB培训合作机构调查表》和《选择SIYB培训合作机构的参考标准和评分基准》和3名以上的《SIYB教师合格证书》等。考察地点设在申请单位的办公区域内。实地考察结束后,要根据选择SIYB培训合作机构的参考标准和评分基准,对申请单位的培训能力予以打分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各地推荐意见以及申请单位的分布工作需求,研究确定创业培训机构名单。通过劳动保障厅网站公示一周后正式向社会公布。对已授权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由劳动保障厅统一颁发授权培训机构牌匾。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今年,为了满足全省创业培训工作的需求,保证全省(SIYB)培训机构认定的质量和数量,省厅已取得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机构的授权认定工作资格。为此,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SIYB)培训机构授权认定工作,要结合本地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面向全社会选择符合条件的,工作业绩突出的、社会信誉好的单位承担创业培训任务。同时,通过开展(SIYB)培训机构授权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SIYB)创业培训的运行机制,完善全省(SIYB)创业培训运行管理,树立吉林省(SIYB)培训品牌效应,促进全民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2.积极宣传,认真推荐。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省厅的具体要求和部署,积极做好有关宣传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参与和承担创业培训机构的授权认定工作。要准确掌握授权条件和程序,把本地区创业培训做的效果最好、创业培训信誉最高、创业培训能力最强的单位推荐到省厅。待省厅按照有关程序指定专人到申请单位所实地考察确定后,尽快做好培训机构授权认定工作,推进全省创业培训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对申报材料和程序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申报单位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减少申报单位工作量,确保申报单位的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省厅接到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的推荐意见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和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省厅组织实地考察和授权认定顺序是依据各地上报申请材料时间顺序来确定。另外,请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协助将推荐申报单位有关材料等装订成册(2本正本),后上报省厅,同时,要报送电子文本。
联系人:吴玉兰 联系电话:0431-88690629 传真:0431-88671196 电子信箱:ldtwyl@tom.com
附件:1.SIYB培训合作机构调查表 2.选择SIYB培训合作机构的参考标准和评分基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创业培训 资格认定 通知
抄报: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国家项目办
抄送:省妇联、省残联、省民委、省工商局,各创业培训机构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7年7月17日印发 |